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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巧发力,构建法治营商环境—宜宾市智能制造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

发布时间:2022-10-29来源:浏览量:310

 

  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劳动者、消费者等各个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日趋紧密,涉及协会会员的生产经营、劳资管理、民间借贷等矛盾纠纷也不断增多,为切实推广“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创新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10月24日,经市司法局指导,在企业家之家举行宜宾市智能制造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授牌及颁证仪式。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宁,协会会长周剑宏,宜宾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会秘书长厉艳芝,市司法局促进法治科科长李思靖出席授牌仪式,宜宾仲裁委员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白沙湾司法所、沙坪司法所相关负责人参加仪式。

 

 

 

授牌仪式上,宜宾市智能制造行业协会会长周剑宏表示:

  宜宾市智能制造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是宜宾市推进法治建设、清廉民企建设的一件好事,周剑宏强调:一定接好“调解”这根棒子,做好调解服务衔接工作,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资讯,为企业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创造稳定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宁对宜宾市智能制造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并提出要求:

  1. 深化思想改革,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全面领导,以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宜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在全面依法治市、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框架下,深化调解工作。

  2. 积极履职尽责,着力纠纷调解。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质法律服务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支撑,而人民调解是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智能制造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努力为智能制造行业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积极引导会员把人民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首要选择,但是人民调解应当在纠纷当事人自愿积极或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进行,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方式,调解要充分尊重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仲裁等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 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规范化水平,打造宜宾调解新名片。智能制造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公益性、群众性组织,不隶属于任何政府机构,市智能制造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由行业协会申请设立,由宜宾市司法局备案管理,接受司法行政部门、基层人民法院的技术指导,要按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四川省地方标准加强自身建设。要根据行业矛盾纠纷的特点,选聘热爱人民调解工作、作风正派、具有一定政治水平和法律知识的公民担任人民调解员。考虑到智能制造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还处于初级阶段,要立足于方法探索和经验积累,积极总结完善工作制度和各种方法。希望智能制造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本行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积极履责、勇于担当,为我市经济健康发展做出贡献,希望社会各界热心关心支持市智能制造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

 

  会议结束后,大家移步到人民调解室,继续开展调解经验交流探讨,分享调解方法与技巧。

  调解委员会是传统调解组织形式的创新发展,是基层调解组织触角的有效延伸,对于增强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权威性、影响力,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协会将不断提升纠纷处理能力,力争建成具有较高社会公信力的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