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9来源:宜宾三江新区 临港经开区发布浏览量:186
备受瞩目 首次开启
近期,三江新区发布了
关于申报2023年三江新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这意味着2023年度
三江新区首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正式开始!
本次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分为一般科技计划项目、“首席专家”类科技计划项目和软科学类科技计划项目三个类别。一般科技计划项目和“首席专家”类科技计划项目仅限三江新区区内单位申报且单个项目支持经费均不超过30万元,软科学类科技计划项目对申报单位地址不作要求且单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5万元。各类项目的具体立项数量依据申报情况和专家论证情况而确定。
具体内容
小编已经帮大家梳理完毕
赶紧行动起来吧
01
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申报指南要求
01
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需符合三江新区主导产业规划,且主要从事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研究、开发和服务,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
2.申报单位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需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设有研发助理岗位的单位优先。
3.申报单位上年度研发费用需占销售收入的3%以上或者上年度研发投入经费排名区内前10位,优先支持研发费用投入高的单位牵头申报项目。
4.申报单位应对申报的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项目或者申报材料造假,申报项目不予立项,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5.项目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6.申报项目还应符合每一类别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项目申报具体条件见项目申报指南。
02
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或者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且为牵头单位人员。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学历必须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外籍专家除外)。
4.项目负责人当年限申报项目1项,目前承担中央、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但逾期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03
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类别重复申报。
2.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应明确合作形式(如合作开发、技术转让等),并签订相应的合同或者协议,科研成果归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没有法律纠纷。
3.获得三江新区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支持的项目,发表的论文需标注“由宜宾三江新区科技计划项目支持”,获得的知识产权需计入三江新区统计。
4.项目执行期为1年,原则上从2023年1月1日起算。
5.申报单位必须自主申请,不得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02
申报流程
2023年三江新区科技计划项目全部实行纸质申报,企业填报三江新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相关支撑材料作为附件资料一并报送,项目申报材料装订后一式2份提交到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科技创新处(三江新区管委会大楼417办公室)。科技创新处根据项目申报要求严格审查,对进入专家论证程序的申报项目,科技创新处另行通知,未进入专家论证程序的申报项目,科技处不再通知。
03
申报时限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9点至12月14日18点,逾期不再受理。
04
申报咨询
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科技创新处周畅、付露,咨询电话:0831-2108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