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

在线即可填报!2022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开始啦→

发布时间:2022-08-23来源:宜宾三江新区浏览量:326

2022年“高企”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开始啦!

5月16号起官方正式开启“高企”认定工作

且过时不再接受申报!!

 

高企申报该如何准备?

下面,小编来为你详细解读高企申报指南。

一、认定条件

 

 

 

01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02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03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04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05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①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②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③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06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07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评分达到71分及以上);

 

 

08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申请时间

 

 

 

01

第一批:5月16日—6月16日。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14日17:00之前,宜宾三江新区发展政研局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14日18:00之前。

 

 

02

第二批:8月1日—9月15日。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3日17:00之前,宜宾三江新区发展政研局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13日18:00之前。

 

企业当年只能申报一次

 

 

三、申请方式

 

01

告知承诺方式。

申请企业参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文件执行。

 

 

02

非告知承诺方式。

申请企业应当按规定提供有关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不退还,企业注意留底。所有资质、证明、证书等交材料时带原件,待查验后退回。

 

四、申请网站

 

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

 

五、申请材料

 

 

01

《高企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02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0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04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0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06

 

 

经具有资质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0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0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六、递交方式

 

申请企业将申请材料按批次时间提交至三江新区数据中心417办公室,各类材料一式2份,专项审计报告须为原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畅

联系电话:0831-2108299